在国内,字幕组未经版权人授权,擅自翻译外文影视剧并通过网络传播字幕,侵犯了原作者的翻译权利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那么,影视字幕组是否构成侵权?

在发展初期,字幕组网站一般都以共享、免费、公益为口号,而且较初的运作模式也局限于字幕翻译。但是,随着中国网民对外国影视剧的需求日益增长,大多数影视字幕组网站的工作内容也从原来的字幕翻译,转变为整个过程,从下载外国影视剧片源到翻译中文字幕,较后上传到网络上进行传播,推送带有影视剧光碟的广告和销售。

<本文内容由未名翻译公司独创发布,可学习参考,如未经允许作商业用途,转载必究。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