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文翻译后二次发表 二次发表,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,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,简单来说,就是将同一篇论文的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进行再次发表,这种情况是否允许呢?

论文翻译后二次发表

其实,论文翻译后二次发表在一定程度是被允许的,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。目前,国际生物医学界明确界定以另一种文字重复发表为“可接受的再次发表”。

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、已被千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《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》指出,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,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,是正当的。但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:

1、已经征得首次和二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,并向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。

2、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。

3、二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。

4、二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采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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